大学校长是干什么的

(2012-03-02 07:37:48)

教育部人事司日前发布了今年工作要点,要选配强领导班子,其中提出,用改革的办法选准选好书记校长,优化领导班子结构。而今年年初,教育部决定在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试点公开选拔校长。(新京报2月26日)

公选大学校长,这是对前年颁布的国家《教育规划纲要》的落实。然而,能否通过公选校长,推进大学去行政化,首先必须明晰大学校长究竟是干什么的。

在以前的大学选拔、任命机制中,大学校长首先是一名官员,由于大学有副部、正厅等行政级别,因此,候选校长必须满足相应的行政级别——副部级高校校长岗位,要求候选者必须是正厅或相应级别,这既把级别不符合者排除在外,也使大学校长岗位变成某些官员官升一级的台阶。

国家《教育规划纲要》明确指出,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,学校要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,转变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。按照这一精神,在公选校长中,就应该尝试不再按照原有的行政级别体系,而是取消级别这个前置条件,择优聘用。但遗憾的是,此次教育部推进的校长公选,提出的候选者标准中,行政级别仍旧是十分重要的硬指标。这也就意味着着,大学校长首先是官员的定位,并没有撼动。

从世界一流大学遴选校长的实践分析,大学校长是按职业化的要求进行遴选、管理和评价的。校长遴选委员会,十分关注候选者是否懂教育、懂管理,以及拥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——这是校长职业对候选者素质的基本要求——因为说到底,大学校长就好比大学的CEO,负责大学的运营。为了选出胜任大学校长岗位的人选,校长遴选委员会通常由大学理事会指定组成,这样选择出来的人选,也就必须对大学理事会负责,对师生负责。另外,对于校长任期内作出的贡献,完全从管理大学的业绩角度进行评价,而不再看其科研或者教学。当校长任期满后,大学理事会会评价其管理大学的成败,决定是否续聘,一名胜任的大学校长可以连任多个任期,而不是任期满后就得“换届”,在国外大学,连续担任校长一职长达二三十年者大有人在,也成就了其教育家的事业,而我国校长由于有任期制,所以年限一般较短。再就是,由于校长没有级别,不再担任校长的人,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从新选择自己的职业,而不必由组织为其安排去向。

我国社会和教育领域,对大学校长的管理和评价,模糊不清,一名学者担任校长之后,往往照样从事学术研究,而社会也时常用其学术成就来评价其贡献。这是似是而非的。我国大学的行政化问题,与校长的职责不分有着很大的关系。作为职业化的校长,其贡献,就在于管理好大学,而不能再看其学术成果,甚至从精力和利益回避出发,完全有必要要求大学校长在任期间,不得再从事学术研究,否则,一心二用,可能造成精力分散,还会出现以行政权力通吃学术荣誉和教育荣誉的不良情况。

与这种遴选与管理机制对比,我国尝试的校长公选方式,也存在很大的差距,从目前的操作看,公选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,那么,其遴选标准很可能是行政标准,而非教育标准和管理标准;这种方式遴选出来的人选,一方面难以体现学校特色,另一方面仍旧对行政部门负责,而非对学校办学负责。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曾表示今后校长要专业化、职业化、去行政化,并强调,专业化不是行政化,不是按照官员的标准来选校长,而是按照校长的标准来选。但这并没有在公选中充分体现出来。至于对校长的管理,是否能按职业化进行要求,也不明朗,去年湖南大学新任校长赵跃宇自己提出在任期不进行学术研究,得到舆论一致好评,但这只是个体行为,并不是一项制度安排。

建设现代大学制度,校长遴选、管理与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内容,为此,我国教育部门和大学,应该真正搞清大学校长究竟是干什么的,并以此来组织公选、管理,不然,只有公选的形式,但遴选的标准不变、管理的思维不变,我国大学的校长,就将难以摆脱官员定位,我国大学,也无法走出行政权力至上的阴影。